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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到福建调研督导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我们互动问答,看看还有哪些短板”

——最高检调研组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到福建检察机关调研督导

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一行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调研座谈。

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到福建省检察院调研。

  “既然是座谈,就不按部就班听汇报了,我们互动问答,看看工作还有哪些问题和短板”……10月21日至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到福建检察机关调研,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督导。21日下午,在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主持会议的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简要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后,张军“客串”主持人,向原本打算按书面材料汇报工作的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密集发出“三连问”——“三个规定”落实得如何?业绩考评前和考评后有什么变化?检察长办案,你办了几件?

  围绕“三连问”,张军和张时贵两个“张检”一问一答,气氛紧张如论文答辩现场——

  “‘三个规定’登记填报情况如何?班子成员有没有‘零报告’的?”

  “无‘零报告’。今年以来填报了164件。”

  “这164件是两级院的还是就是你们市院的?”

  “两级院的。”

  “两级院一共164件?请你们进一步抓好落实,院领导带头,再看其他人有没有漏登的。”

  ……

  “业绩考评推行得怎么样?”

  “正在全面推进。”

  “考评前和考评后有什么差别?”

  “检察官普遍感到‘检察官不那么好当了’。”

  “有没有检察官因为业绩考评压力大,主动要求退出员额?”

  “市院暂时还没有,基层院有。”

  ……

  “三连问”结束后,张军当场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个规定’是党中央部署的,有两个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审定的。要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一抓到底!”

  “员额不是‘铁帽子王’,也不是保险箱。落实业绩考评机制,最实的一个指标,就要看有没有员额检察官因责任重大而主动申请退额。如果大家都觉得在员额里干得很轻松、很舒适,说明业绩考评落得不到位!”

  “检察长带头办案,不能办凑数案,要办疑难复杂案,影响性案件!”

  “请问,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和建议?都可以说一说。”在张军的鼓励下,福州市多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接连提出问题——“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很有用,就是为基层院量身定做的。但能不能总结一批办得不那么好的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提示警醒我们少犯错?”“一些优秀的检察干部被别的部门‘挖走’,算不算检察人才流失?”……

  基层检察长问得很坦诚,张军答得也很实在——“‘反面教材’这个可以有!检察官雷人雷语,起诉书多处差误等等现象,确实值得我们好好反思,最高检编辑出版了内刊《镜鉴》,大家都可以警示、引以为戒”“干部交流任职是好事,既可以畅通流通渠道,也可以促进依法治省、治市”……

  “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又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的新需求。”座谈会上,一同调研座谈的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福建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要求——要有更高政治站位,抓好政治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办案中;要把业绩考评作为队伍建设的抓手,摒弃“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人情化低级化考评方式,以科学考评方式考出业绩、考出能力、考出活力。

  围绕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到基层,张军提出三项明确要求——

  讲政治要落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要以办案监督为抓手,主动融入大局,做好扫黑除恶、“挂案”清理、非公企业保护等工作,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落实在基层。

  抓业务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通过深化“案-件比”运用、推行检察公开听证、推进案件编号终身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等方式努力践行“三个效果”统一的办案标准,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守纪律要远离底线、不碰红线。要把严管不逾矩作为检察干部的最大福利,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常态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领导干部尤其是检察长要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

  公益诉讼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何把这项工作在基层抓好抓实?作为诉前圆桌会议等创新举措发源地的检察机关,福建公益诉讼检察有许多值得分享的经验,其中一条便是省委、省人大的领导、监督、支持。2019年2月,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意见》和《决定》落实得如何?10月21日,张军与于伟国等一同来到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考察了解。一个个典型案例、一项项扎实举措,多个“首创、首办、首次”展示了福建公益诉讼检察成效。张军和于伟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勉励当地检察机关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福建社会治理作出新贡献。

  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福建省检察院检察展览厅、多功能学习沙龙区,了解福建检察工作历史和检察干警学习成长情况。

  调研期间,张军与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春美进行了工作会谈。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东川,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林宝金,福建省政协副主席、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林钟乐参加有关活动。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一同调研。

  (摄影:程丁)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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