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福州壮大人口规模:明年起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福州市政府网站  字体大小[ ]

  12月14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壮大人口规模,全面放开福州落户条件。

 

  全文如下: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1日

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壮大人口规模,全面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现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

  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

  二、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条件,实现投靠“零门槛”

  除院校学生集体户外,凡具有我市户籍的人员,其近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

  三、提供落户地址多样化选择

  新来我市落户人员可根据提供的材料类型选择落户地址。在六县(市)、长乐区和仓山区三江口区域租赁私有住房的,允许落户,但房屋租赁必须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

  (一)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数满5人的可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二)各人才公寓可申请设立集体户;

  (三)商住楼可以楼座为单位申请设立集体户。

  五、自本措施颁布之日起,新落户适龄儿童按照现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如所在县(市)区学位不足,由本县(市)区统筹直至全市统筹安排入学。

  六、本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另行颁布。

  七、本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